【工作职责】
⑴承担金属材料、主体结构检测业务,保证原始记录、检测数据的真实、准确、规范。
⑵整理、归档、保存本所各种检测记录,保证完整规范;
⑶协助做好新工作项目申请、准备及实施工作;
⑷负责相关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工作;
⑸建立检测设备管理台账,负责本检测所所需仪器设备、材料标准物质的购置申请,做好本所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故障处理工作工作;
⑹对检测工作环境进行有效监控并记录,保持环境整洁及设施的安全;
⑺做好检测结果质量控制活动,完成内、外部技术校核工作。
所 长:袁 勋 田
电 话:0797-8685289